发布人:zyqc8 发布时间:2019/5/11 10:19:31 浏览次数: 次 |
水火不容情,救火,时间就是生命,容不得半点耽搁。然而,5月10日,安徽阜阳市一名私家车主,陶某某驾驶宝马车无视消防员的多次让道提醒,在这1分多钟里,这位宝马车一直在慢慢徘徊。 因不避让执行任务特种车辆,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严肃处理。 5月9日13时14分,阜阳市颍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执行火灾扑救任务,行驶至阜口路袁寨段时,皖K8W553白色宝马轿车占用道路,不避让执行任务消防车辆。10时50分许,交警三大队袁寨中队民警依法对违法司机陶某某(1979年出生,颍东区杨楼孜镇居民)作出处罚。 据了解,消防员先是用语音提示,再多次使用喇叭,提醒前面车主让道,皖K8W553始终不为所动。更让人想不明白的是,在这1分多钟里,这位宝马车一直在慢慢徘徊。 由于前车宝马不避让消防车被迫减速,直到消防车路口右转,宝马车依旧在该车道行驶。
当时,消防车装了一车水,车辆体积重超车风险较大。而且事发路段右侧车道前方仍有车辆,为尽快到达火灾现场,消防员现场判断后,选择了最快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交警提醒:路遇执行任务特种车辆一定要积极避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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