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zyqc8 发布时间:2019/7/2 9:44:40 浏览次数: 次 |
现当下好多政府及单位购买消防车都要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消防车车辆,那么在招投标时湖北校新东日消防车厂家提醒广大供应商在投标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要急于咨询。有些供应商看到招标公告时立即拨通招标单位的联系电话,询问采购项目的概况,其内容基本上都可以在公告中找到答案;有些供应商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后,缺少对其细致、全面的研读,不对文字表述的内涵进行琢磨和推敲,就列上几条发送传真要求进一步澄清。招标单位只好在回复中注明“某某问题查找某某文件某某条便知”。如果招标文件中的遗漏、文字表述有歧义或内涵不清的或前后矛盾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向招标人要求澄清,千万不要贻误时机,更不能模棱两可的制作投标文件。
第三不要急于交纳投标保证金。有些潜在投标供应商唯恐超过招标文件的限期,没等投标文件制作好或投到标箱中就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结果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投标,形成“资金旅游”。一般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制作后、投标截止日的五日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因为人们往往对五日内的事务安排是变数较少,而且其对有效性和及时性都是有保障的。
第五不要急于投诉。“刚听到风声,我们就向监督机构反映了”。一般情况下,这类人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表述不够清楚,没有提供有效线索,证人、证言和证据不够清楚有力的,难以查证或者在监督机构初查时,相关当事人不支持、不作证、否定投诉举报事实,形不成有效的证据链,使监督机构无法认定违法、违规事实存在的。有些投诉人将被举报人的违规事实表述较为清楚且也复印了一些佐证,但由于想保密,投诉书没有签署投诉人的真实姓名、签字和告知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由于怕往返耽误时间或找不到相关人员,导致投诉书没有经过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没有投诉单位加盖公章的;还有的投标供应商出于种种原因指使或雇请他人进行投诉,当监督单位谈话时,无法说清必须要解释的问题。这种线索不清或证据不确的投诉或以非招投标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名义投诉或手续不完全合法的投诉,均可视为无效投诉。这些是最简单、最常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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